日前,河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邯郸执法组对武安市的三家钢铁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均存在物料堆存无任何防治措施,存在二次扬尘污染问题。
执法组现场检查发现,A钢厂5#烧结机脱硫设施,近期无脱硫副产品产生,涉嫌不正常运行;该企业一炼钢厂炼钢车间一次除尘设施出现阵发性红尘排放;该企业钢渣处理场粉状物料堆存无任何防治措施,存在二次扬尘污染问题;该企业有5台35吨转炉未按要求进行淘汰取缔。B钢厂200平方米烧结机上料系统未安装收集处理设施;钢渣处理场粉状物料堆存无任何防治措施,存在二次扬尘污染问题。C钢厂堆料厂未规范棚化,露天作业,地面积尘较厚,上料口集尘设施简陋,焦炭上料口未封闭,上料—转运—装料—卸料—倒运—出铁—出渣均存在污染防治设施缺失问题;该企业烧结电除尘各个电场二次电压较低,200平方米脱硫设施涉嫌不正常使用。1#高炉出铁厂渣沟末端未封闭,炼钢厂二次、三次收尘设施收尘能力不足,钢渣处理厂物料二次扬尘污染较重,无任何防治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邯郸执法组建议立即移交当地市政府严格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由邯郸市政府监督落实。对C钢厂的违法行为由省本级立案处罚。